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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景区收14元如厕费 已被市场监管局立案处理
2019-05-07 01:02  点击: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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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五一”期间,温州洞头区东岙景区的一家小餐饮店因向游客收取“如厕费”14元,被市场监管局立案处理,将面临5000元以下的罚款。

5月5日,记者从洞头区市场监管局得知,在“五一”*期期间,该局接到游客投诉,称东岙景区内的一家小餐饮店利用店内厕所向游客收费。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当事餐饮店业主郭某某称,她的小餐饮店位于东岙景区沙滩的最内侧,看到许多游客涌入景区,其余饭店都赚了个盆满钵满,自己的店却少有游客光顾。

“点菜的人少,来问厕所位置的却很多。”郭某某说,他提出了利用店内厕所收取使用费的想法。

截至执法人员上门,郭某某共收取了14元的“厕所使用费”。在批评和教育之后,她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当场予以改正。

记者从洞头区市监察局获悉,郭某某涉嫌在提供有偿服务的过程中未向游客提供明确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将被处罚款5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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