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10点,诸暨市李女士前往城中派出所报案,说她养鸡被路人带走了,让警方帮忙找到偷鸡的人。当时,李女士的情绪非常激动。这让办案民警觉得很奇怪。
经过一番细问,今年3月5日,李女士花了2000元买了一只斗鸡作为宠物养,并把它放在自己的小吃店里。这只鸡已经养到3斤重了,市场售价在3000元/斤。也就是说,这只鸡价值9000元!
25日晚,当李女士关门打烊时,忘记把宠物鸡赶回窝里就离开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她发现鸡不见了,到处找不到,就翻看了店门口的监控录像。
4月25日晚9点,宠物鸡在人行道上被两名女子拦住,其中一人把鸡拿走了。但这些人,李女士并不认识。
经警方调查后,发现该名女子抱走鸡后进入了马路对面的小区。警察挨家挨户地走访辨认,最终找到了抓走鸡的侯阿姨。
当警察敲开侯阿姨家的门时,他们在厨房里发现了一只已经褪了毛、准备下锅的鸡。
侯阿姨今年51岁。她承认前一天晚上她和闺蜜出门准备去吃夜宵,她在路边看到一只鸡且附近没有人,于是把鸡带回了家,把它带回来,打算美餐一顿。
当警察告诉侯阿姨这只鸡的价值时,侯阿姨傻眼了。
李女士看到她的宠物鸡变成了死鸡,一度失控了。经过警方协商,侯阿姨最终赔偿李女士赔偿3000元,并且警方还批评了侯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