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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行业20年野蛮生长终结 具体情况是怎么样?
2022-10-02 03:05  点击:51
【电子烟行业20年野蛮生长终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修订、《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后不久,天门市烟草专卖局、天门市公安局联合破获了一起特大电子烟制假案,经过三个多月的查证和抓捕,目前已有2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涉案金额近3亿元(极目新闻9月22日报道)。
 
天门多部门联合查处电子烟造假工厂
电子烟行业20年野蛮生长终结
电子烟行业20年野蛮生长终结
 
电子烟虽是个新生事物,但在社会上也风行了好多年。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对其进行规范,这个行业各种乱象丛生。从“戒烟神器”、“健康无害”到高科技产品、有保健功能,再到“电子烟不是烟”,公共场所肆无忌惮地吸,而各种水果、巧克力口味,更是给电子烟穿上了“糖衣”,让年轻人接受并开始上瘾。而更多的造假厂商,办个电子科技公司的执照,就开始堂而皇之地组装生产,假冒伪劣充斥市场。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因为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各地各部门在查处的时候,往往缩手缩脚。不少地方在执法时,往往都要跑很远的地方去学习外地的案例,寻找查处依据。
 
在2021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次修订,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均明确规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事实早已证明,电子烟中多含有成瘾物质尼古丁,吸食电子烟可能造成急性肺损伤、急性嗜酸性粒细胞肺炎、严重哮喘等多种疾病,并不比普通卷烟来得健康,甚至危害更大。
 
这些管理办法的实施,给电子烟穿上了紧箍咒,也给有关部门的执法查处行动,提供了最有力的依据和最强大的武器。天门这起案件办理过程中,正值《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就让专班人员信心大增:“《办法》中明确规定,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下同)、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立项;上述企业设立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今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生效,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这也就意味着所有水果味电子烟将下架,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只提供国标烟草口味电子烟和具有儿童锁的烟具。国标的生效,把电子烟的“糖衣”撕碎,今后,对年轻人颇具吸引力的果味、花香味、甜味等各类调味电子烟将成为过去式。电子烟市场结束了野蛮生长,正在走向规范化。
 
当然,电子烟归根结底还是烟草的一种,吸烟有害健康已经成为所有人的共识,这种共识也应该适用于电子烟。